中心工作宗旨 :
励行法律援助,保护妇女权益,维护法律公正,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权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研究中国现阶段具有代表性、典型性的妇女权益问题,推动妇女权益保障事业和法律援助事业的发展。
中心工作领域 :
1、为全国妇女无偿提供来电、来访、来信及电子邮件的法律咨询服务;
2、承办重大、典型、疑难及具有代表性的妇女权益案件,为贫弱女性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
3、 办理公益诉讼案件,推动中国公益诉讼事业的发展。
4、 研究妇女权益保护的热点、难点问题,撰写研究报告,并通过有关渠道向国家立法、司法和行政机关提供有关妇女权益保障的法律意见,推动妇女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
5、与国内、国际妇女权益保护组织、法律机构、高等院校及专家学者广泛联系与合作,共同探讨妇女权益保护和妇女法律援助与公益诉讼的理论与实践。与新闻单位密切合作,向社会宣传保护妇女权益的法律知识,提高广大妇女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增强全社会对妇女权益问题和妇女法律援助的关心和重视程度。
中心机构特点:
作为立足北京大学法学院的一个公益性民间法律援助组织,中心与国内其他类似机构相比、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中心依托于北大法学院的法学专家群体,能够为中心工作的开展提供广博的法律知识和充足的人力资源。中心成员中既有多年专门从事妇女法律研究并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著名教授,也有北大法学院各专业的教授、副教授,还有一批非常优秀的法律各专业的研究生。高层次的学术人才和法律专业优势,为中心提供了高起点、高层次的工作条件。
2、中心以有关律师事务所的部分专、兼职律师作为骨干成员,这些律师既具有奉献精神,又具有丰富的律师工作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中心工作的高水平、高效率奠定了基础。同时,中心还广泛吸收了学术界、司法界、妇女界及新闻界的有关人士作为中心的外围成员,组成了专家小组,形成了广泛的、多层次的社会工作网络,增加了中心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
3、中心根据中国妇女权益保护和法律援助的实际需要,将占人口半数的广大妇女这一特殊的社会弱者群体作为服务对象,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专门研究妇女权益保护的有关法律问题,形成了鲜明的专业特色。
4、中心兼具研究与服务的双重职能,即通过中心工作这个窗口,了解妇女权益问题和法律援助问题并进行研究,反过来指导实践,推动法律的完善,从而达到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具有深远的社会效益。
5、中心顺应中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的需要和保护妇女权益的客观要求而诞生,其工作具有长期性、连续性和稳定性。
6、中心立足北京,面向全国,服务于广大妇女,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公益性民间妇女法律援助机构。
中心运作方式:
中心作为一个公益性民间组织,与其他机构相比,有其自身的特点和优势,中心在运作过程中充分发挥了这些特点和优势,采取了一系列符合中国社会情况和特点的工作方式:
1、中心具有相对灵活和自由的运行机制。民间组织主要通过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从而达到自我发展和完善。中心的运作过程,是一个由自发、自觉到自主的过程,在中心的人力、工作内容以及发展战略等方面,都体现了自主灵活的特点,为中心能够成为一个有朝气、有活力的民间组织创造了条件。
2、中心具有很强的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民间组织是由一部分志愿者基于某一理想而自发地组织起来的,因而往往有较高的社会信誉,能够吸引大批志同道合的专业人才参与。中心在办案、专题研究、研讨会以及开展各类社会活动中有效地发挥了社会各界、各类人才的优势和作用,形成了一个十分广泛的社会关系网络,从而使中心工作的顺利发展提供了一个坚强后盾。
3、中心社会联系广泛,与外界沟通渠道多。民间组织是社会性很强的团体,由于其人员构成广泛,运行机制灵活,因此有更多的机会和渠道获取信息、筹集资金、参与活动、拓宽领域。中心通过组织或参与各类社会活动,打开了与社会各界沟通的渠道,拓宽了中心工作的运作方式和技巧,使中心置身于一个相对宽松的被广泛支持的社会氛围之中。
4、中心创立了较有特色的高校民间法律援助模式。由民间组织的性质和特点所决定,其工作内容和方针是根据自身的情况而定,更能反映社会所求和民众所想,所以更有针对性、预见性、方向性。中心根据自身的特点和社会需求,创立了集法律咨询、法律研究和法律援助三位一体、互为补充、相互促进的理论联系实际的高校民间组织的运行模式。